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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现代化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办学条件参照云南省高完中、初中、小学办学评价一级学校高限标准。

(二)申报学校必须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小学三年级起全面开设外语课。

(三)校长、教师全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中学5个学科以上、小学2个学科以上有地(州、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四)学校确立了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全面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上岗、全

员聘任,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竞争激励机制;管理科学、规范、教育教学质量逐年快速提高,在省内处于领先,达

到国内发达地区学校水平。

二、现代化学校建设所需要资金以地方筹措为主,省教育厅将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和评价办法。

三、各地(州、市)在向教育厅申报前,必须与县(市、区)及学校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确定上报名单时严格

把关并排同顺序,以便筛选。

四、上报学校可优先考虑现有的一级学校,具备条件的新建学校(包括民办)亦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