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挂牌成立
2月25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文化部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有了专门的规划统筹和组织实施机构,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为“国家中心”揭牌。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费孝通出席揭牌仪式并题词:“爱祖先血脉,强中华魂魄。”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和整理,许多濒临灭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瑰宝得到了抢救、挖掘、整理,焕发出新的光彩。从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就组织了对部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工作,记录、整理了一大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料。1979年以来,又组织编纂完成十大文学艺术集成志书。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家还通过财政拨款、鼓励社会捐赠等形式进行了重点扶持,使其在资料保存、人才培养、剧目保留与创新、场所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加强。文化主管部门多年来通过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工作,命名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推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手段,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工作。2000年4月,文化部启动了“人类口头和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估工作,2001年,昆曲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标志着我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开始同世界接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建设也有了很大进展,《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已经形成草案,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日程。
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周和平在座谈会上讲话。他希望“国家中心”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普查为基础,视抢救为生命,以保护为目的,在工程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国家保护机构的作用和职能,积极带动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团结有关专家和各方面的研究力量,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作用,为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担建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的中国艺术研究院,于两年前启动了对中国传统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抢救与保护性研究的系列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对保护对象的全国性普查,其中第一期工程的两个子项目“西北人文资源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普查与认证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成立运行之后,全国各地的地方中心也将陆续建立。保护工作力争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使保护工程的项目实施,与各地区、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协调,正确处理保护与弘扬、开发与利用、中央与地方、局部与全局、当前与今后的关系,确保中国民族民间文化在得到抢救与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按照自身规律得到科学的弘扬和持续的发展。
中国文联主席周巍峙,长期致力于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文艺界人士张庚、贾芝、任继愈、郭汉城、李希凡、冯其庸、贾作光、罗扬、刘魁立、白淑湘、刘兰芳等和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张少春、李雄、张旭参加了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王文章主持。